根据《2021年自治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的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8月20至9月3日,由我院质控办主任黄岳(区级评审专家)、集团办主任陈国英(市级评审专家)组织医务部、护理部、医务科、感控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我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刘圩镇中心卫生院、桂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督导检查,以确保成员单位今年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力争今年2家成员单位通过推荐标准,1家通过基本标准。
 图为专家在嘉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检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处于核验阶段,经过前期各成员单位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从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综合管理四个章节进行对标检查,针对一些概念模糊的指标、网报上传可能遇到的问题、材料和台账如何完整归档等,专家组给予耐心的解答,特别是一些支撑材料的准备,从规范到标准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指导。此次检查也受到三家成员单位的欢迎,他们说道:非常感谢中心医院专家组此次的指导,此次指导就像是给我们打了一针“增强剂”,增加了基层医务人员对创建工作的信心,从技术层面解决了很多问题,缩短了创建周期,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今年能够顺利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审,提高卫生院(中心)服务能力,为辖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便利、高效的就医环境。
 图为专家在桂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检查 南宁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以来,我院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还下设办公室,由集团办负责具体工作,以“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创建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医疗集团“三级带二级拖一级”帮扶作用,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医疗集团成员单位规范建设及整体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员单位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实力,补齐基层短板,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集团办:甘安焕 审核:陈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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