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经顺利结束,自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展以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理解正确、执行到位,我院采取多项措施,多管齐下,精心部署,按照税务局有关规定,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2020年3月1日,我国首次个税年度汇算正式实施,虽然突逢新冠肺炎疫情,但广大职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通过开通手机APP等远程办税渠道,随后我们又充分发挥单位优势,做好年度汇算的“宣传员”和“辅导员”,辅导并帮助职工办理年度汇算,让绝大多数从未自己办过税的个人理解、掌握并依法办理了申报。既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难度和负担,也确保了纳税人如期享受退税红利、履行补税义务。 首次个税年度汇算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职工的支持配合,同时,也希望广大职工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依法准确、及时履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义务,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财务科:吴乐萍 审核: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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