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和解决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质疑答复实操中存在的困惑,及时准确地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9月23日上午我院审计科组织学习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审计科科长曹峰、审计员李想参加了学习。 会上,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的研讨。文件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政策制度安排。《通知》明确了十种妨碍公平竞争的具体情形,财政部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种妨碍公平竞争的具体情形是,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小额零星采购,政府采购领域一直适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名称为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只有进入这些“库”才有资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妨碍了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医院将按文件要求,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审计科:李想 审核: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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