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上午,由南宁市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参会人员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法律界代表、交通管理部门代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代表等。我院职工潘松球作为南宁市政协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各位代表针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发表了各自意见建议。我院职工潘松球同志就“设置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及“电动自行车车牌注销”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南宁市人大法工委相关领导认真做好记录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各位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一些有针对性且可操作强的合理意见建议将会被采纳进来,进一步完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投诉办:潘松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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