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管理,防范病人恶意欠费行为,保障医院良性发展,《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欠费管理暂行规定》于3月份开始实施。 规定将病人医疗欠费分成突发公共事件欠费、医疗纠纷欠费、“绿色通道”欠费以及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欠费等分为四类,明确了各类欠费的处理方法,对于恶意逃费的病人,医院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缴,以法律的方式?;ひ皆旱暮戏ㄈㄒ?。 管理规则同时还规定,为避免出现欠费患者,各科室各部门要采取综合的管控措施。严把事前控制关,向病人告知预交住院费用的作用,使病人在院安心治疗;严把事中管理关,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科室要严加防范,对经济困难的病人,需根据病情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严把事后考核关,对于各种原因发生的欠费分类对待,改变以往“一刀切”的处理方式,使管理更人性化,更易实施。 医院医疗费欠费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其目的在于“防”,而不在于“?!?,是为了保护医院广大职工的利益,为医院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绩效办 蒙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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