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广西区总工会对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全面改革的第一年,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保障工作管理办法。我院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紧跟改革步伐,持续开展好2017年职工参保工作。截止2017年8月31日,我院参保人数达1468人。 此次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改革,一改往日的“多选题”,统一为每人每年70元,不再对险种及购买数量进行划分。从新界定了互助参保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通过本单位工会统一集体参保。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无免责期,可享受基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的多次住院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补助比例按自付部分15%到35%不等,累计补助金额最高可达十五万元。 互助保障活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活动,是全心全意为职工办的实事、好事。职工参保互助费低,受益面广,补助额高,利益保障,真正实现让职工的小钱发挥出大作用,为弘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汇集所有参保会员的力量,帮助职工解决医疗负担,切实为职工构筑一道互助互济的健康防线。(工会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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