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医院发展需要以及新增检验检查项目收费的合法性,我科市物价部门申报了胃泌素17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经过多方的努力和沟通,获得了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和市社保局批复(南价医[2016]13、14号文)。
通过这次批复使我院新增的检验项目收费“有法可依、有文可据”,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又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